•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4-27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在巩固2017年治理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厉打击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持续实施严管重罚高压追责,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2018年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重大节点、关键时期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凡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作为非法违法施工,责令立即停工整改,通报有关部门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并公开通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凡拒不执行施工安全监管指令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参与支持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承担相应责任,从严从重追究其事故责任。严厉打击压级压价、抢赶工期、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等行为,严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切实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与执法、公安、安监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严厉查处非法违法施工活动的合力。

      (二)切实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持续排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及安拆、地下暗挖、土石方开挖、地下管网等危大工程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格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三)集中排查整治隐患问题。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以项目为单位,持续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工程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突击检查、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挂牌督办,确保每一处隐患都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坚持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施工。围绕重大节点、关键时期,全员发动、全力以赴,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高密度、高频度巡查和“回头看”检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确保该停工的坚决停到位,该严管的坚决管到位。转变“保姆式”监管模式,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向实体和行为聚焦,着力发现和纠正企业、项目安全管控机制漏洞,从根本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辅助安全巡查,解决监管人员不足问题。

      (四)持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履行法定职责,在辖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或参与房屋市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涉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并将复核情况特别是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上报市城乡建设委。严格依据调查报告和政府批复追究事故责任,按规定暂扣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事故报送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市城乡建设委将严格进行通报、约谈。

      (五)着力健全基础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标杆企业,组织施工企业对标贯标培训,确保年底前全行业实现“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全覆盖。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加大对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力度,积极推行体验式教育,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住建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共享交换数据标准(试行)》,完整记录业务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按照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稳步推进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4月底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深入动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方案。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并加强督促指导和督查。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8年5月1日—6月底)。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能力建设。要动员各类重点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要找准问题和短板,摸清历史欠账、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对新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逐一建立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台账。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及时上报辖区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11月底)。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导检查,层层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市城乡建设委安委会办公室将在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专家及执法人员对各区市进行2次督导检查。

      (四)整改阶段(5月1日至12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增加督导检查频次,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进一步查漏补缺,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五)回头看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回头看频次,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明查暗访和“回头看”检查等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重点行业企业该派驻盯守的派驻盯守到位。

      (六)总结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大事多、要事多,为扎实做好安全整治行动,确保全年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市城乡建设委成立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刘玉勇副主任;副组长为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市政处处长陈卫华,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黄旭东,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春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统计汇总市级各主管部门提报的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分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工程三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统计各区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二)加紧动员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实际,加快制定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强化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实施方案请于4月28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处。要加紧组织召开动员会,深入发动和督促本辖区施工企业认真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以企业法人为第一负责人的领导班子,明确层级任务和责任,确保全员发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施工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要督促企业在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明白纸,通过入场培训、班前教育,组织一线作业层面传达学习相关部署要求,营造层层重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检查调度督导。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工作检查,重大节点、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市城乡建设委将通过集中督导检查、日常暗访、等对各区市落实情况实施督查。要按月汇总形成本辖区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情况调度表(附件1)和责令停工整改项目统计表(附件2),各区市于次月2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委各专项小组,房建工程统计表报房屋建筑工程专项小组,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统计表报市政工程专项小组,公用事业工程统计表报公用事业工程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汇总后于该月4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委安全处汇总。

      房屋建筑工程专项小组设在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85785009,金宏网址: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市政工程专项小组设在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联系电话:85715360,金宏网址: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公用事业工程专项小组设在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86669157,金宏网址: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市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监管处联系人:徐广才、张子艳,联系电话:85780078,金宏网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处。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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